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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正规为长尾词-婚外情引发隐私权纠纷:维权为何反成侵权?|国是说法  时间:2025-07-02 09:10:45

近期,有新闻报道指出,广西藤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第三者向原配提起诉讼的案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2023年,黎茜女士在发现其丈夫胡铭与王月女士存在不正当关系后主动婚外情,擅自安装了监控设备并公然泄露了私人视频,此举导致王月女士以隐私权和名誉权受到侵害为由,将黎茜女士告上了法庭。经过审理,法院最终裁定黎茜女士需删除不当内容,但拒绝了王月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要求。

众多网民对法院的裁决表示赞同,有些人甚至主张对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的出轨者,应当以重婚罪予以法律惩处。然而,另一些网友则提出,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那么这起案件究竟应当如何评判呢?

隐私权与配偶权的法律博弈

在本案里,黎茜在丈夫与王月所住的租赁住房中擅自装置了监控设备,那么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了侵犯他人权益的问题呢?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研究室主任,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的规定,隐私权系指自然人对其私人生活安宁以及私密空间、活动、信息的保护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在本案中,涉案房屋作为王月与胡铭的居住地,属于私密空间范畴。黎茜未获授权擅自安装摄像头进行偷拍,其行为已明显侵犯了王月与胡铭的隐私权。

谢鸿飞指出,尽管黎茜作为合法的伴侣拥有相应的配偶权益,然而她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主动婚外情,所采取的方式和手段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表明,黎茜的行为虽然是为了捍卫家庭权益,然而“采取的维权方式必须合法合规”,其偷拍行为已经越过了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这一判决所遵循的逻辑彰显了法律在保护隐私权方面的坚定态度:尽管配偶权在法律上受到保护,但绝不能以侵犯他人隐私权为代价。

谢鸿飞指出,黎茜的行为不仅侵犯了王月的肖像权,还损害了她的名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规定,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得擅自制作、使用或公开展示其肖像。黎茜公然曝光了王月的私密照片与视频,致使她的社会形象受损,已构成名誉权的侵犯。尽管如此,法院最终并未批准王月提出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王月自身存在过错,并且未能充分证明其精神损害的严重程度。

涉隐私权的罪与非罪之辩

黎茜将非法获取的私密录像上传到抖音和微信朋友圈,这种行为是否涉嫌传播色情内容或侵犯他人名誉?

从刑事责任的视角来看,首都师范大学刑法专业的教授、同时担任北京市冠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的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指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需满足传播内容详尽描绘性行为或赤裸裸宣扬色情,并且情节必须严重。在本案中,视频内容主要聚焦于出轨的事实,并未包含对具体性行为的描述,同时也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因此不满足构成该罪的要求。

肖怡指出,侮辱罪成立的条件包括“公开侮辱他人,损害其人格尊严,且情节相当严重”。尽管黎茜公开了王月的隐私,但其主要意图是阻止丈夫的不忠行为,而非有意贬低王月的人格。考虑到王月在与有配偶的胡铭同居时也犯了错误,法院认为黎茜的行为并未达到侮辱罪所要求的“情节严重”程度。

黎茜所获取的通过偷拍手段的证据,尽管法院认可并据此判定王月与胡铭存在不正当关系,然而,她公开传播这些证据的行为,依旧被判定为侵犯了他人权利。

谢鸿飞指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证据的合法性是其关注的焦点。依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那些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明令禁止的规定,或者严重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和风俗的证据,均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而且,证据用途与取证手段也需要分开评价。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张明律师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指出,由于取证手段违反法律,涉事者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他人居所内擅自安装摄像头并散布偷拍视频,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关于“偷窥、偷拍、窃听、泄露他人隐私”的规定主动婚外情,将可能遭受行政拘留或被处以罚款。

同居与“以夫妻名义”的界限

身为已婚者,若与异性共同居住并拥有固定居所,这能否被视为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进而构成重婚罪呢?

肖怡强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方已婚却再次结婚”或“知晓对方已婚仍与其结婚”。当两人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相称,并共同承担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时,便触犯了重婚罪。

张明提出,对于重婚罪的判定,必须严格依据“以夫妻名义”这一犯罪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往往需在全面审视同居事实、邻里证词、社区登记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后作出判断。若仅有同居行为,却无法证明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便难以构成重婚罪。

肖怡提到,受害者本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都有权向法院提出刑事自诉。若受害者未自行提起诉讼,且出现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例如长期以夫妻身份公开生活),检察机关将依据职权提起公诉。

专家指出,处理婚姻纠纷时的维权行动必须遵循法律和规定,任何以损害他人权益为代价的所谓“维权”行为都有可能遭受法律制裁。在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的过程中,既要保障合法配偶的合法权益,又要避免隐私权被不当使用惠州哪里有可靠私人调查公司惠州哪里有专业婚外情取证公司,这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妥善解决,而不是采取私自报复的手段。

(文中案件涉及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