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配偶被发现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并对其进行了多次转账,那么这些资金是否能够追讨回来?在追讨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相关证据?是否所有转出的款项都能被全额追回?
海淀法院的法官们借助具体案例,详细阐述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赠与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以及相应的判决准则。
案 情 简 介
刘大姐表示,她和丈夫老姚携手走过了数十载婚姻之路,起初两人感情融洽,共同经历了不少困苦。然而,刘大姐意外地查到了老姚向李女士多次进行大额转账的记录惠州哪里有小三侦探公司,这让她怀疑两人之间有不正当的关系。在清点家产的过程中,她惊愕地发现老姚已经将价值上千万的财产转移给了李女士。刘大姐将案件提交至法院,诉求判定老姚与李女士之间的赠与行为不成立给小三现金如何取证,同时请求归还所收受的金钱及其产生的利息,并索要相应的利息损失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老姚对刘大姐的陈述表示完全赞同惠州哪里有专业的外遇调查公司,他承认自己与李女士在婚姻期间存在不正当的私情,并且承认了自己曾进行过转账行为,他坚信李女士理应将这笔钱退还给刘大姐。
李女士明确表示,关于她与老姚存在情人关系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老姚的转账行为都是企业内部常规的资金流动。作为老姚公司的员工,她收到的转账是应得的工资报酬,另外一些则是为了公司业务需求而进行的转账,并非赠予,且无法退还。
法 院 审 理
法院审理后认定,李女士确实向老姚进行了转账,但双方资金往来的性质,是借贷还是其他法律关系给小三现金如何取证,尚无法明确。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老姚对李女士的转账是出于赠与的意图,故不能将其定性为赠与行为。此外,关于李女士与老姚的“情人”关系,除了老姚的自述,缺乏其他证据支持。因此,对于刘大姐提出的,老姚赠与李女士财产是为了维持他们不正当关系的说法,法院不予认可。最终,法院驳回了刘大姐的诉讼请求。
法 官 释 法
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无论是当事人自己提出的还是用来反驳对方请求的,均需提供相应证据进行证实;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若在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或证据不足以支持其主张,那么举证责任应由该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若要证实配偶赠与“情人”的行为无效,必须证实两点:一是配偶确实有婚外情,与他人建立了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二是必须证实存在赠与行为,从而构成赠与的法律关系。在证实配偶与他人建立不正常男女关系这一点上,证据材料显得尤为关键。在现实生活中,一旦察觉到配偶有出轨行为,应当立即着手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对话、转账凭证、银行交易明细以及网购订单等,这些资料均可作为证实不正常男女关系的辅助性证据。
除此之外给小三现金如何取证,在确立赠与法律关系的证明过程中,必须出示初步材料来证实赠与的具体行为,例如转账明细、交易凭证、支付记录等。若受赠方声称双方并非赠与法律关系,而是借贷、合伙、劳动合同等其他法律形态,那么就必须提交相应证据来证实这一点。如果受赠方不能证明存在其他法律关系,那么就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文章中出现均为化名)